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2010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2010年我院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科 类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备 注 |
普通理科 |
应用韩语 |
15 |
3年 |
5000 |
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
物业管理 |
25 |
3年 |
500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0 |
3年 |
5000 |
现代纺织技术 |
30 |
3年 |
5000 |
服装制版与工艺 |
20 |
3年 |
5000 |
染整技术 |
25 |
3年 |
5000 |
应用电子技术 |
35 |
3年 |
5000 |
普通文科 |
应用韩语 |
25 |
3年 |
5000 |
物业管理 |
25 |
3年 |
5000 |
现代纺织技术 |
20 |
3年 |
5000 |
服装制版与工艺 |
20 |
3年 |
5000 |
染整技术 |
25 |
3年 |
5000 |
高职对口 |
应用韩语 |
10 |
3年 |
500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0 |
3年 |
5000 |
服装制版与工艺 |
10 |
3年 |
5000 |
应用电子技术 |
15 |
3年 |
5000 |
合 计 |
350人 |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每个考生只能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4月15日-25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4月15日—4月25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dzy.com.cn)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下载并填写《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网上报名考生须于4月30日—5月1日12:00时前到我院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及察看考场相关手续,同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5)高中或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学习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6)2010年高考体检表及复印件一份;
(7)报名考试费:70元/人;
(8)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考生请于5月1日看考场。
2、直接到学院报名
考生也可于4月15日—4月25日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4)高中或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学习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2010年高考体检表及复印件一份;
(6)报名考试费:70元/人;
(7)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考生请于5月1日来我院领准考证、看考场。
(三)报名资格审查
4月26日我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于4月27日—4月29日挂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
五、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各占50%;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60%。
2、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任选科目组成,固定科目是语文和外语,任选科目是数学或计算机其中一门, 报考艺术设计类和语言类专业的考生,任选科目为计算机;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外语和任选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普通高中毕业生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不同试卷,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试内容不超出2010年山东省高职对口考试大纲。
4、专业素养根据选报专业进行测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以及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侧重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测试。面试专家包括学校教师、企业专家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领取:4月30日—5月1日统一到学院招生就业中心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目 |
考试
形式 |
考试地点 |
考生
科类 |
专业
类别 |
固定科目 |
任选科目
(一门) |
5月2日 |
上午
9:00-11:00 |
普通
文、理 |
艺术设计类语言类 |
语文1、外语1 |
计算机1 |
笔试 |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
其他专业类 |
语文1、外语1 |
数学1、计算机1 |
高职对口 |
艺术设计类语言类 |
语文2、外语2 |
计算机2 |
其他专业类 |
语文2、外语2 |
数学2、计算机2 |
下午
2:00开始 |
专业素养测试 |
面试 |
3、考试地点:
考点原则上设在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若同一区域考生相对集中或超过60人,经学院领导研究可以设分考点。
(三)考核成绩的确定
1、考试成绩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
2、特长荣誉的种类:
(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
(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
(4)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参加专业素养测试,其文化考试成绩按照优秀(135-150)计算。
(1)普通高中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大赛市级一等奖。
(3)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1、专业素养考试由我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
2、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科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010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选手,经本人向我院申请,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2、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3、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4、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5、公示预录名单:5月5日-9日学院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6、5月5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7、5月15日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九、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4月15-25日 |
考生报名 |
4月26-29日 |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并公示 |
4月30日-5月1日 |
网上报名考生到校确认信息、缴费、交验材料 |
5月1日 |
考生到学院领准考证、看考场 |
5月2日 |
考试 |
5月3日 |
阅卷、评分 |
5月5日-9日 |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5日 |
向省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10日 |
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5月15日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
十、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邮政编码:261053
联系电话:0536-8187758 8187753 8187768
传真电话:0536-8285136
学院网址: http://www.sdzy.com.cn
乘车路线:从潍坊火车站乘69路、71路公交车,或从汽车站乘69路公交车直接到山东科技学院(浮烟山北麓)下车。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相关政策和信息会及时发布在上面。